一、寻求“合同能源管理”合作伙伴
    “合同能源管理”服务商是指从事能源投资管理服务的企业(简称EMC)。
    我们能为EMC提供包括:专业的节能设备和电力设备、能源审计、项目设计、工程施工、设备安装调试、人员培训、节能量确认等一整套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及其工程服务。具体的“合同能源管理”操作思路详见《EMC合同范本》。
    EMC与专业的节能设备供应商的合作,将使节能项目的顺利实施得到保证,使技术风险大大降低,确保EMC、节能客户、节能设备供应商都能从节能中获得效益,形成三赢的局面。

“合同能源管理”企业的效益:
 >>“合同能源管理”企业获得双重效益,部分是与设备提供商合作的利润,大部分是节能效益;
 >> 客户容易接受,市场潜力大,在合同期内,能耗企业的支付全部来自项目效益,现金流始终为正值;合同结束后,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;
 >> 风险共担,设备提供商为能耗企业承担技术风险,EMC为能耗企业承担经济风险。
 >> EMC和能耗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

 
二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基本概念和EMC的性质
1.EMC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,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,项目的节能效益占项目总效益的一半以上。
2.EMC与客户签定节能服务合同,保证实现承诺的节能量;从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并获取利润。
3.EMC向客户提供从能源审计、改造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、施工设计、项目融资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、项目施工、节能量检测,直至改造设备的运行、维修及人员培训等项目的全过程服务。
4.在合同期内,改造设备为EMC所有,EMC分享的效益足额到帐。合同结束后,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移交给客户。
5.在合同期内,客户的支付和收益全部来自项目的效益,所以,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值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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